問與答

何謂承接移工?

註:移民署即起將外僑居留證上的居留事由更名為「移工」,不再稱「外勞」,以回應社會對移工的支持與尊重。


(angle)

國內承接即經由國內合法申請管道向就業服務中心辦理承接「已在台工作,但原雇主家可能因為被照顧人已康復或經濟等因素無法繼續聘用而辦理轉出的家庭」的外傭。此方式聘僱的手續時間比從國外直接引進約縮短六週的時間,但國內承接聘用的外傭在新雇主家的工作時間為法定許可的3年減去前雇主已工作時間,如:該外傭已在原雇主家工作11個月,則僅得於新雇主處工作25個月。另,辦理國內承接手續,雇主是無法自行挑選外傭,外傭之人選是依政府公告為主。

我要發問
回上一頁